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天津市滨海新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民营经济作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增强民营企业信心,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
二、具体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和市级各项扶持政策,确保民营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待遇。
(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强化金融服务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五)构建良好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组织保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希望全区广大民营企业抓住机遇,创新发展,共同开创滨海新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特此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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