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正式员工。实习生、临时工以及试用期员工不在此范围内。
二、年假天数
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之后每增加一年工龄,年假增加一天,但最多不超过15天。
三、申请流程
1. 员工需提前两周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申请,并注明具体休假时间。
2. 主管应在接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批准或提出调整建议。
3. 经批准的休假计划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员工休完当年年假,则允许跨年度使用一次,但不得超过次年的6月30日。如仍未使用的部分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规定
1. 年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2. 若员工主动辞职或被解雇,则按实际工作月份折算相应天数;
3.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辞退处分。
六、监督机制
设立专门小组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并定期收集反馈意见以不断完善制度。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的具体措施,请大家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的工作环境!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示例性质,具体内容应根据当地法律政策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调整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