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您好!我受本案原告委托,并依法担任其诉讼代理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首先,本案原被告双方自结婚以来,因性格不合、沟通不畅等问题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多次尝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但均未能改善双方关系。特别是在最近一段时间内,双方已处于分居状态,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这表明双方的感情确已无法挽回。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原告认为,孩子一直由其照顾较多,且孩子目前正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需要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将孩子判归其抚养,并要求被告支付合理的抚养费。同时,原告愿意在不影响自身生活的情况下,允许被告合理探视孩子,以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
再次,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原告主张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配。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应依法分割;对于银行存款及其他形式的共同财产,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合理分配。此外,原告承诺不会隐瞒任何夫妻共同财产,愿意配合法院查明全部事实。
最后,原告希望法庭能够充分考虑上述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尽快解除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让双方都能开始新的生活。
综上所述,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谢谢!
此致
XX人民法院
代理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内容为根据常见案例整理而成的范例,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