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流程,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传播,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食堂及供餐单位,旨在建立科学、系统、可操作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一、总则
1. 学校食堂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2. 食品安全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再教育。
二、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
1. 食品原料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来源可追溯。
2. 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3. 食品入库前须由专人进行验收,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资料,确保质量合格。
三、食品储存与加工管理
1. 食品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冷藏、冷冻设备应定期清洁消毒,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2. 加工过程中应遵循卫生操作规范,保持操作间整洁,防止蚊虫、鼠类进入。
3. 禁止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确保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
四、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
1. 餐饮具应做到一餐一洗、一消毒,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有效消毒。
2. 消毒后的餐具应妥善存放,防止二次污染。
3. 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消毒效果达标。
五、食品留样制度
1. 每餐次应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00克,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
2. 留样食品应单独存放于专用容器中,并做好记录,包括留样时间、菜品名称、责任人等信息。
六、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
1. 学校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3.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迅速响应、妥善处理。
七、宣传教育与培训
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2. 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操作技能。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能够有效提升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健康的就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