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持续提高,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现制定202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校园”等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文化环境建设、社会风尚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素养和精神风貌。
二、重点工作任务
1. 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传播主流价值理念。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和践行力。
2. 推进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
持续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3.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依托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4.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新风
深入挖掘本地历史文化资源,开展传统节日文化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5. 提升志愿服务和社会参与度
完善志愿服务体系,鼓励更多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积极培育公益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典型示范、案例剖析等方式,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和行动自觉。
3. 完善考核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四、结语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2021年,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各项任务,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