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须知】为规范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提升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专业性,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平有序进行,现就评标专家的申报事项作出如下说明,请有意申请成为评标专家的人员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信用记录;
3. 具备相关专业领域的高级职称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该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4.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5. 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无重大失信行为;
6.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招标采购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独立完成评标任务。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 个人基本信息表(含身份证、联系方式等);
2. 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4. 工作经历及专业能力证明材料;
5. 个人承诺书,承诺遵守评标纪律,履行评标职责;
6. 其他有助于评审的材料。
三、申报流程
1. 登录“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官方网站,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
2. 完成在线注册后,上传相关材料;
3. 提交申请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初审;
4. 初审通过后,参加统一组织的资格复审及培训;
5. 复审合格者,将纳入专家库并获得相应权限。
四、专家权利与义务
1. 依法享有独立评标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2. 参与评标时应客观、公正、严谨,不得泄露评标信息;
3. 遵守评标纪律,保守商业秘密;
4. 积极参与评标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5. 对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合理建议。
五、管理与监督
1.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专家进行考核评估;
2. 对于违反评标规定、履职不力的专家,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评标资格或取消入库资格;
3. 建立专家诚信档案,作为后续评标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其他事项
1.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机构所有;
2.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或通过网站留言进行咨询;
3. 请申请人如实填写信息,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请有意加入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人员认真阅读本须知,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积极参与申报,共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