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关系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旨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减少重新犯罪风险,促进其正常生活和融入社会。为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提升工作效率与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安置帮教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依法管理、分类帮扶、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帮扶与引导相统一,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合理安置与有效帮助。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刑满释放人员、解除社区矫正人员以及因其他原因需要接受安置帮教的人员。根据其个人情况、犯罪类型及社会适应能力,进行分类管理和差异化帮扶。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 领导小组:由地方政府牵头,司法、民政、公安、人社等部门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安置帮教工作,制定政策并监督落实。
2. 基层工作站:各乡镇(街道)设立安置帮教工作站,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信息采集、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等工作。
3. 志愿者队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吸纳心理咨询师、社工、法律工作者等组成志愿团队,提供专业支持。
四、工作内容
1. 信息建档: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全面摸底,建立个人档案,记录其基本信息、犯罪经历、家庭状况、就业意向等。
2. 思想教育:通过定期谈心、法治宣传、心理辅导等方式,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3. 就业扶持:联合人社部门,提供技能培训、岗位推荐、创业指导等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稳定就业。
4. 生活救助:对生活困难的安置帮教对象,给予临时救助、低保申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帮助,确保基本生活需求。
5. 家庭关怀:加强与安置帮教对象家庭的沟通,争取家属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五、工作流程
1. 接收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出狱后,由司法所或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接收,安排首次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
2. 制定方案:根据个人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帮扶计划,明确帮扶目标、措施和责任人。
3. 跟踪管理:定期走访、电话回访,掌握其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行为表现,及时调整帮扶策略。
4. 评估反馈:每季度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持续优化工作方法。
六、考核与奖惩
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将工作成效纳入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地方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扎实有效的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能够更好地发挥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为构建平安社会、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