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休假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企业正常运营秩序,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合同制员工。所有员工在享受休假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工作交接顺畅,不影响团队整体运作。
一、休假类型
1. 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享有带薪休假。具体假期安排以公司年度放假通知为准。
2. 年假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根据工龄计算,每年递增。年假需提前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3. 事假
因个人原因需请假者,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说明事由及预计时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4. 病假
员工因病无法正常上班时,应及时通知部门主管,并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假期间工资按相关规定发放。
5. 婚假、产假、丧假等特殊假期
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员工可依法享受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具体天数及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请假流程
1. 员工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起止时间及事由。
2. 请假申请须经直属领导审批,涉及较长时间或重要岗位的请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上级,并在返岗后补办手续。
三、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1. 员工休假前应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所负责事项顺利进行。
2. 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人员替补,避免因员工休假影响业务进度。
3.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长假期,超假未归者按旷工处理。
四、考勤与记录
1. 所有休假均需纳入员工考勤系统,作为绩效考核及薪资核算依据。
2. 人力资源部定期核查员工休假记录,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3.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通过本规定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公平、有序、高效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