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由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并以“冀安监管”为代号,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根据《办法》,企业需按照规定设立专门的风险抵押金账户,用于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这笔资金将主要用于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以及事故预防等方面。企业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办法》还明确了相关部门对企业风险抵押金账户的监督职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办法》强调了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对风险抵押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此外,《办法》还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优化来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减少事故发生概率。
通过实施这一《办法》,河北省希望能够在全省范围内形成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