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规范志愿者协会的管理与运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协会名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英文名称为“Youth Volunteer Association”。协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致力于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
第三条 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规范,坚持自愿参与的原则,倡导团结协作的精神,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教育支持、扶贫帮困等领域。通过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五条 协会尊重每一位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努力营造一个开放包容、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年满18周岁,认同本协会宗旨并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未成年人需由其监护人同意方可成为会员。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2. 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3. 获得协会提供的培训及其他资源支持;
4. 请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八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
2.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完成分配的任务,并保持良好的沟通;
4. 维护协会声誉,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九条 协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发展战略、监督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
第十条 理事会由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组成,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会长负责主持理事会会议,对外代表协会。
第十一条 协会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工作。秘书处下设多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具体项目实施。
第十二条 为确保透明度与公正性,协会建立监事会制度,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独立审计。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协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社会各界捐赠以及政府资助等合法途径。
第十四条 所有收入必须用于符合协会宗旨的活动支出,并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或私分协会资金。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须经出席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施行。
第十七条 如遇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及时修订补充本章程。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以上即为《志愿者协会章程-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范本》的内容概要,希望每位参与者都能以此为基础,共同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