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图书馆资源,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共享,特制定本《图书借阅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读者的行为,保障图书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为读者提供一个舒适、有序的学习环境。
一、借阅资格
1. 凡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学生证等)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本馆会员。
2. 未成年人需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阅书籍。
二、借阅规则
1. 借阅数量:每位会员每次最多可借阅五本书籍,具体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 借阅期限:所有书籍的借阅期限为三十天,到期前可申请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十五天。
3. 逾期处理:若超过规定时间未归还书籍,则按每日每册收取一定金额的滞纳金;情节严重者将暂停其借阅权限。
4. 遗失赔偿: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所借书籍丢失或损坏,应按照原价赔偿,并支付相应的加工费用。
三、特殊规定
1. 珍贵文献、稀有版本及参考工具书仅供馆内查阅,不对外开放借阅。
2. 对于需要复印的部分内容,须事先征得工作人员同意,并遵守国家版权法律法规。
3. 图书馆鼓励读者积极参与各类读书活动,通过分享心得等方式增进彼此间的交流。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请爱护公共设施和物品,保持安静整洁的阅读环境。
2. 若发现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现象,请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希望广大读者能够自觉遵守以上条款,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文化氛围。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服务台。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