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的管理,促进协会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会是由从事潜水打捞及相关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协会所有会员的入会、退会、权利义务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会员资格
第四条 凡承认协会章程,愿意参加协会活动,支持协会工作,并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第五条 申请成为协会会员的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记录;个人会员需在潜水打捞领域有显著成就或贡献。
第三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获得协会提供的信息和服务;
(三)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
(二)按时缴纳会费;
(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
(四)维护协会声誉,不得损害协会利益。
第四章 入会程序
第八条 拟申请入会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交书面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由理事会批准正式成为会员。
第九条 新会员入会后,协会将颁发会员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五章 会籍管理
第十条 会员如需变更名称、地址或其他重要信息,应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
第十一条 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且未说明原因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对违反协会章程及本办法规定的会员,协会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会籍直至取消会籍的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于会员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以上即为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每位会员都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推动我国潜水打捞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