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对高温环境下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2018)标准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作业安全管理
各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应充分认识到高温天气对劳动者健康可能带来的影响,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高温作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确保员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开展工作。
二、严格执行高温作业分级制度
依据《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各单位应对高温作业岗位进行科学分类,并按照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护和管理措施。对于属于高温Ⅲ级或Ⅳ级作业的岗位,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高强度作业,并为员工提供充足的饮用水、清凉饮料及必要的防暑药品。
三、加强劳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的巡查与监督,确保各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建立高温天气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完善员工健康保障机制
各单位应定期组织高温作业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对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员工,应给予重点关注和适当调整岗位安排。同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防暑知识培训,提升自我防护意识。
五、强化责任落实与考核机制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高温作业管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的劳动保护工作,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