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及专项清理工作方案(6页))】为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升合作社运行质量,切实解决部分合作社“名存实亡、空壳运作”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面摸清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准确识别“空壳社”,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理,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优化合作社结构,增强其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清理范围与对象
本次专项清理的对象为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1. 无实际经营业务或长期未开展活动;
2. 无固定办公场所或无法联系;
3. 成员数量不足,不具备正常运营条件;
4. 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或财务审计;
5. 存在虚假注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等违规行为;
6. 其他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情形。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宣传发动阶段(X月X日—X月X日)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布通知、开展宣传等方式,广泛动员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提高对“空壳社”清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调查摸底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逐个核实基本情况,初步判断是否属于“空壳社”。
3. 分类认定阶段(X月X日—X月X日)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对疑似“空壳社”进行复核认定,明确清理对象。
4. 清理处置阶段(X月X日—X月X日)
对确认为“空壳社”的合作社,依法依规采取注销、整改、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5. 总结提升阶段(X月X日—X月X日)
对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空壳社”反弹。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强化协同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3. 注重依法依规
清理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保障被清理对象的合法权益,避免引发社会矛盾。
4. 加强宣传引导
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户和合作社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保障措施
1. 人员保障
各地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工作组,确保工作力量充足、专业性强。
2. 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清理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3. 技术保障
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动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各乡镇(街道)可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全文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