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初稿)】为切实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现就加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一、总体目标
本办法旨在通过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强化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真正惠及广大农村学生,提升学生身体健康水平和学习生活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相关供餐单位。资金主要用于采购符合营养标准的食品、支付供餐服务费用、开展营养健康教育等。
三、资金来源与使用原则
1. 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
2. 资金使用应坚持“公开透明、专户管理、严格审批、绩效评估”的原则。
3. 所有资金必须用于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四、资金管理职责分工
1.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资金执行情况。
2. 学校负责具体资金使用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明细。
3. 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五、资金使用流程
1. 各地根据实际需求编制资金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 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至学校或供餐单位账户。
3. 供餐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学校负责验收并记录相关凭证。
4. 每月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六、监督与问责机制
1. 建立多层级监督体系,包括内部审计、外部检查、社会监督等。
2. 对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3. 鼓励公众举报违规行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七、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为农村学生提供更加安全、营养、健康的饮食保障,助力教育公平与民生改善。